河南郑州洛阳安全生产管理局行政处罚记录撤销代办,信用修复

2021-04-30  来自: 河南誉泰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804

为完善企业主体信用记录,提高自身信用水平,根据《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受过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企业或个人,满足下列条件可申请信用修复:

      1. 行政处罚履行完毕,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

      2. 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修复期限满1年及以上;

      3. 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安全生产处罚记录。

     需申请修复的企业(个人)提交材料:

      1. 信用修复申请表(PDF扫描件);

      2. 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居民身份证等)(PDF扫描件),

      3. 信用承诺书(PDF扫描件)。

(一)社会法人实施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修复的必要条件:


1.行政处罚决定明确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

2.因非事故类行政处罚形成的安全生产不良信息,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满1年;事故类行政处罚形成的安全生产不良信息,须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满3年。

3.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4.满足“自治加分”或“自查自纠”或“业务考试”相关要求。以“自治加分”申报修复的,每修复1分信用分须在主体自治平台“自治加分”6分;以“自查自纠”申报修复的,每修复1分信用分须在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管平台开展隐患自查自纠3次;以“业务考试”申报修复的,每修复2分信用分须参加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且成绩合格。“自治加分”、“自查自纠”、“业务考试”三种申报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混合使用。

5.提交信用修复承诺书。    


(二)自然人实施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修复的必要条件:


1.行政处罚决定明确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

2.因非事故类行政处罚形成的安全生产不良信息,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满1年;事故类行政处罚形成的安全生产不良信息,须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满3年。

3.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4.每修复2分信用分,须参加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并成绩合格。

5.提交信用修复承诺书。    


  信用修复需要提供材料


1.信用修复申请表;

2.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件(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

3.法定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的相关佐证材料;

4.信用修复承诺书;

5.“自治加分”、隐患自查自纠和考试的相关佐证材料(由市应急管理局核实,申请人无需准备)。

 河南誉泰企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是企业信用修复与评级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经信用中国网站备案可查,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理事单位,河南省企业信用评审委员会批准单位,中国招标投标网合作单位。资质编号:豫信备字【2018】第0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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